保密工作批评教育标准?

追忆快乐 2022-12-17 13:23 编辑:乔馥 166阅读

第一条 为表彰奖励在保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员工,惩罚和制止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二章

第三条 表彰奖励的种类:

㈠保密先进工作者;

㈡保密工作标兵;

㈢保密工作先进集体。 表彰奖励

第四条 评选的范围,在公司各部门和全公司员工中评选产生。

第五条 保密先进工作者,保密工作标兵,保密工作先进集体条件:

㈠保密先进工作者条件:

⒈热爱保密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取得显著效果的;

⒉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

⒊对泄露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行为及时检举揭发的;

⒋严守国家秘密或长期从事保密管理事迹突出的;

⒌执行保密法规、制度,落实保密措施成绩突出的。

㈡保密工作标兵条件,除符合保密先进工作者条件外,还需:

⒈协助国家有关机关查处失泄密事件做出成绩的;

⒉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做出贡献的。

㈢保密工作先进集体条件:

⒈领导重视保密工作,认真贯彻《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

⒉本部门产生的涉密载体能及时确定和标明密级及保密期限;涉密载体的收发、复制、传递、使用、保管、维修和销毁等管理规范、程序明确、审批登记手续健全;

⒊发现泄密事件能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减轻损害后果;

⒋保密工作中有创意、有特点,在保密管理、制度建设及实践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⒌在保密工作中有其他显著成绩或贡献。

第六条 评选办法和程序。

㈠评选办法:

⒈保密先进工作者和保密工作先进集体:每年底评选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表彰奖励;

⒉保密工作标兵:每三年评选一次,在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被评为保密先进工作者中评选。

㈡评选程序:

⒈保密先进工作者和保密工作先进集体,由基层部门依据本规定第五条一、二款提名、推荐(附事迹材料),保密办审查,报公司保密委员会决定;

⒉保密工作标兵,由保密办依据本规定第五条二、三款推荐、提名(附事迹材料),报公司保密委员会决定。

第七条 表彰奖励办法。

㈠保密先进工作者:

⒈奖励奖金300元。

㈡保密工作先进集体:

⒈奖励奖金500元-1000元;

⒉发“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奖状。

㈢保密工作标兵:

⒈奖励奖金500元-1000元;

⒉发保密工作标兵荣誉证书,审批表装入个人档案;

⒊享受公司先进工作者同等待遇。

㈣特殊情况需随时表彰奖励的,由保密办提出具体奖励意见,报公司保密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㈤绩效考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