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弄清楚房子和墓地的使用年限。
商品房的产权是永久性的,但土地使用权、则根据土地的性质,分别划分为40年、50年、70年。这当中有明确规定: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
而墓地使用权,一般为50年或70年。但其中有相关规定,使用墓地时,一次收费时间,最长不能超过20年。墓地方以20年为一个周期收取护墓费,20年以后,仍然可以继续缴费使用。如果20年后不继续缴费,墓地就到期,墓地方则与使用方终止墓地的使用权限。
两者之间的焦点:房子的使用,虽然有年限;但是,产权是永久性的,使用过程中不继续缴房费。然而,墓地既有年限、使用过程又有20年后的续费,这就是使用墓地者的一大困惑。也就是说,20年以后,使用墓地的人不续费,就意味着之前买的墓地作废。再说,墓地不但没有产权,连20年后的墓地使用权都没有了。
缘于此,有些人如此权衡之后,宁愿贷款买几十平米的房子来摆放骨灰盒,也不情愿将钱买墓地。
我老姨是浙江瑞安的,他先前以炒墓地发家,对此,闲聊中他给我透了点行道的秘密。他当初在村、镇炒墓地,20年前,一块墓地就是5万以上的价格,甚至有的7——8万;反正价格不等。到目前,浙江稍微大型的公墓,一座墓地已炒到15至25万之间。
若按墓地20年的使用年限,在浙江买一块墓地,综合按20万来计算;那么,20年后还得续费20万、甚至更多。因为,使用者没有买断50年或70年的墓地使用权,中途继续使用墓地,使用者还得重新续费。
如此一来,20年的墓地花了20万,20年之后就是40万,40年以后变成了60万。并且一直照此延续下去,那之前的20万不就像滚雪球一样,墓地款变得越来越多了吗?
如此一算,这些人还想买墓地吗?这些人不情愿买墓地之后,他们就将贷款的这40万,用来买30平米的房子放骨灰盒。首先肯定,这些人的做法不可取!可是,我们是普通百姓,没有权利去干涉和指责这些人。
想毕这些人也是无奈之举,同时,也窥探出这些人的自私。他们算了算尽,也是为自己着想,而没有为买房的其他人考虑。正因为如此,这些人就开始打起了“小九九”。
在此,我们按三、四线城市的房价来综合,普遍房价不超过一万元一平米。那我们就按一万元一平米的房价计算,30平米的房子也才30万;并且,这30平米的产权,永远属于买主。这些人买了房子,把骨灰盒放在里面,根本不用担心中途续费,想放多久就放多久。一旦房价上涨,这些人还可以赚个大价钱。
因此,写到这里,突然从我的脑海里蹦出了一句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此时,将这句话放在这些人的身上,实在是合适不过的了。不过,我们得把话说开:人,无论怎样,要有公序良知。缘于目前只有公墓管理条例,在公墓法未出台之前,这些人就不要去钻法律的空子。
试想:这些人把骨灰盒放在人多居住的楼房里,一旦这些人来祭祀亡灵,人们陡然间目睹了这只黑黢黢的匣子,心里难道不惊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