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有点大,不太好说。
不过,我总觉得三十年代的爱情观大多是革命性加上小资产阶级情调的混合物,一般爱情描写比较含蓄,大多以革命工作为先导,其它一切都必须为革命工作让路或者服务于革命工作。如曹禺、巴金、杨沬等作家笔下的那些爱情故事,好多电视剧里的爱情故事,均体现出了这一点。而《山乡巨变》里的陈大春、邓秀梅等年轻人甚至包括亭面糊夫妇、李月辉、盛佑亭等情感故事就不一样。一是虽有点新的时代气息但主要还是中国传统思想束缚下的情爱观念;二是这些人的爱情观里乡村习俗、乡土气息也显得浓烈一些。
因为农村必竟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体制熏陶,那些旧社会的陈旧痕迹一时半会还不可能在这个偏僻并且落后的乡村彻底清除干净。
文学作品所处的时代不同,文学家所要阐述的社会主张不同。不好在一起比较。三十年代“革命+爱情”文学作品主要是描写知识分子对革命的认识、参与和对爱情的追求。如蒋光慈《野祭》萧军《八月的乡村》,丁玲《韦护》等等。读者熟知的杨沫《青春之歌》,宗璞《红豆》,虽然创作年代稍晚, 仍然可以看到“革命+爱情”文学创作的痕迹。那个年代的文学家所张扬的革命迷茫到炽热的蜕变与对爱情的赤热追求所包含的社会价值叛逆,与《山乡巨变》一类的文学作品所处的时代迥异。 文学家关注的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以及自己在这一时刻的主张。同时代的《创业史》《香飘四季》《风雷》都是这样。虽然褒贬不一但是具有很高文学艺术价值的《艳阳天》,是《山乡巨变》同类作品,所描写的男女主人公爱情比后者更加引人注目。箫长春和焦淑红的爱情,已经与三十年代“革命+爱情”描写完全不同。作家融入的时代不同,催生的作品年代痕迹记录就不同。文学作品没有不变的“八股。
在你的人生中有过轰轰烈烈的爱情吗?
爱情是神圣的,纯洁美好的,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事惰,同时带有一定的私利化,不允许任何人来亵渎它。所以,不管是古代或是现代,纯洁的爱情经久不衰。至于轰轰烈烈,古代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却以悲剧终结;至于现代社会,除了名人或有钱人为功利将婚姻弄得世人皆知而外,其余的都是藉藉无名罢了,因爱情是神圣而自私的。
有过,不告诉你!
你觉得瞿秋白与杨之华的爱情值得称颂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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